八部门联合发文严查房地产

日前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《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》,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。

这些问题,全部要查!

1. 房地产开发方面

重点整治

  •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

  • 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;

  •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;

  • 房屋渗漏、开裂、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;

  • 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。

2. 房屋买卖方面

重点整治

  • 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,发布虚假房源信息;

  • 捂盘惜售,囤积房源;

  • 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, 挪用交易监管资金;

  • 套取或协助套取“经营贷”“消费贷”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;

  • 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;

  • 违规收取预付款、“茶水费”等费用,变相涨价;

  •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;

  • 捆绑销售车位、储藏室;

  • 捏造、散布不实信息,扰乱市场秩序。

3. 物业服务方面

重点整治

  •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
  • 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、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;
  •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;
  •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,侵占、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;

  •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,无正当理由 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。

5.各地全面排查问题线索

各地对房地产开发、房屋买卖、住房租赁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,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与专项检查,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,逐条分析研判,形成整治规范工作问题清单。

6. 对违规企业

停业整顿、吊销执照、公开曝光!

《方案》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,并要求各地持续加大惩戒力度,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、住房租赁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等,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、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,并予以公开曝光;涉嫌犯罪的,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。

4. 这些企业重点监管

纳入失信名单

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、大规模延期交房、负面舆情较多、信访投诉量大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,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。对严重失信的企业,依据有关规定,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,实施失信惩戒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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